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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史研究室:Firefly 的迷思 #1

戰史研究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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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許多故事的內容都指出美國陸軍根本是傻了,他們不但沒有向英國購買 17 磅砲裝在 M4 戰車上,也沒有想到如果英國和加拿大產量供不應求的話乾脆自行生產。不過幾乎所有這些相關文件不是推測、就是不科學。可用來取代 75mm 口徑主砲的選項眾多,但若是想要找到可靠且客觀的評估看起來是一件相當困難的事。一般廣為人知的測試是 1944 年夏天時在歐洲進行,但卻是那種不很科學的「對準我們手邊的 Panther 戰車開個幾砲,看看會發生什麼事」測試,並且幾乎把重點集中在穿透特性,並且理所當然地得出「 17 磅多多少少更好,但實際上也沒有真的比較好的樣子」(也就是說跟其他武器比起來也沒辦法更確實地從正面擊毀 Panther 戰車)。

當然對武器系統來說,絕對有比戰場測試更適當、更全面的測試辦法,而那些測試是要在測試場進行的。看看這些更全面性測試也許至少可以理解美國陸軍在這方面的想法,如果美國陸軍的測試有效,或許可以讓人重新思考 Firefly Sherman 是二次大戰期間最棒的 Sherman 戰車這個一般廣為流傳的刻板印象。

1943-44 年的冬季,美國軍械部取得一組 Firefly 的砲塔,並在 Aberdeen 測試場進行  M3 90mm 砲的測試,此款火砲在當時被選為 M36 火砲摩托載具的武裝,之後預計裝在 T26E1 重型戰車(M26 中型戰車的前身)上。這些測試的結果出爐後,軍械部方面認為 17 磅砲一般來說比 90mm 砲差。

當然這稱不上是完全公平的測試。 90mm 砲將用在驅逐戰車和下一代戰車身上,但 Firefly 是要把這門砲裝在這一代的戰車上,因此需要進行更多測試,以找出和美國陸軍軍械部選擇的途徑相比對 Sherman 而言好的解決辦法是什麼,且這只是軍械部方面的測試,而非最終使用者進行的。就在戰爭結束過後不久, 美國陸軍地面部隊下令進行這樣的測試,雖然補給問題(特別是運送數百發英製彈藥)導致在 Fort Knox 由裝甲部隊和驅逐戰車委員會進行的測試一直要到1946年八月才完成並加以評論;當然到了這個時候, Firefly 算不算 M4 的實用改良版本的相關問題早就無關緊要了,反而是將要進行更多測試,把重點放在設計特性及作為整體系統的功效,以決定未來戰車的設計哲學和方向。


接受測試的戰車是在標準的 M4A3 VVSS 車體上安裝了進口的 M4 17pr MkVII 砲塔,因此算不上是真正的 Firefly ,但是一些議題,像是車體裝載並不在測試範圍之內,而維持第五名乘員的價值和車首機槍並沒有進行討論。三種戰車配置被拿出來相互比較:Firefly 的砲塔、 M4(76) 和 M26。

這樣的安裝方式從 21 個特點上進行對照評分。(如果你看到這個數字會感到吃驚,可以問問自己為什麼。你認為對一門戰車砲來說只有射得多準、射速多快和能造成多少傷害才是最重要的嗎?)這份報告相當冗長,因此這篇文章裡面會先提到一部分的內容,剩下的會在未來幾週再討論。

讓我們現在就切入正題,看看測試的結果到底是什麼樣子。

測試 1:搬運及裝填砲彈

使用的砲彈(由左至右):76mm HVAP, HE, APC. 17pr SVDS, APC, HE, APCBC, 90mm HVAP, HE, APC

雖然 17 磅砲的砲彈不是最長的,但它們和 90mm 口徑的砲彈幾乎一樣寬,使得它的重量介於其他兩者之間。 76mm/17pr/90mm 的 HE 彈重量分別為 22.23/34.2/42.04 磅, APC 彈的重量則分別為 24.8/37.5/43.87 磅,而超高速砲彈則分別是18.9/28.41/36.25 磅。雖然 17 磅砲的彈藥超過美國陸軍 3” 口徑彈藥應有的最大重量標準,但是超過的重量並不多,且報告也指出這種砲彈並不會太難搬運。

爭議點當然就在於搬運砲彈不是唯一的問題。報告中表示:

在考慮裝填的問題時不能只想到砲彈的長度和重量,還要加上裝填手的工作空間。在安裝 17 磅砲的砲塔內,裝彈手的空間其實相當有限,因為裝填手要在水平面上動作,持引砲彈進入砲膛環的缺口部位,這是為了要讓砲彈的底部清空後座擋板的後方。在 M26 中型戰車上,裝填手不會被後座擋板妨礙,裝填時會有更大的活動空間... 17 磅砲砲彈載重量和長度上的優點和 90mm 火砲砲塔內有更充裕作業空間的優點差不多,因此可以得出結論,實際上對兩者而言裝填的難易度是一樣的。在安裝 76mm M1A2 主砲的 M4A3 中型戰車上,砲彈在重量和長度上的優勢,加上裝填手有充裕的工作空間,使得裝填砲彈的工作比起另外兩種戰車更輕鬆。

裝填 17 磅砲的砲彈

相關人員也進行了幾次裝填手測試,裝填時間從 1.1 秒(站立、手持砲彈)到 3.2 秒(站立,彈藥在地板上)不等,為了要求得平均值並找出對裝填手最好的方式,他們進行了「瘋狂一分鐘」測試。戰車乘員可以在 44 秒內射擊 8 發砲彈。不過報告內也提到,「17 磅砲每分鐘射擊十發砲彈的速率,從 44 秒內實際射擊 8 發砲彈計算,在了解是由技巧相當純熟的人員操作的前提下應該是合格的,對一般水準的人員來說,速率應該是每分鐘將近 8 發」報告也指出 Sherman VC 的待射彈藥架只可容納五發砲彈,這樣的射擊速率幾乎無法達成。此外,這被認為比 TC 更快,且砲手在接戰距離不到 2,000 碼的時候可以察覺並更換彈藥。 90mm 口徑火砲的發射速率是每分鐘 8 發(待射彈藥架可容納十發砲彈), M4(76) 的發射速率是每分鐘 20 發,儘管它的待射彈藥架只有 6 發砲彈。
後座擋板、砲塔環和背板之間的確相當狹窄。

測試 2:彈著散佈

這個測試的目的是「測試距離從 500 到 2,000 碼之間各種類型的 17 磅砲砲彈的彈著分布變化,並與 76mm 及 90mm 砲彈的類似資料計算結果作比較。」

做法是豎立 6’x6’ 的帆布板,間隔是 500 碼,然後每次發射十發砲彈。

APCBC at 500 yards.APCBC 彈,距離 500 碼。

然後他們在 1,000 碼的距離試射 APCBC 彈。

這個測試成功地完成了,然後他們在 500 碼的距離發射 SVDS 彈。

測試結果不盡人意,有 8 發打在靶上,兩發被算在落在帆布板下方距離大約 36” 的地方,但因為計算的關係工作人員假設它們和那八發擁有一樣的平均誤差。總體誤差是 2.35mil,高度誤差是4.34mil ,測量誤差分別是 0.5mil 和 0.92mil 。

然後他們在 1,000 碼的距離測試。在發射 18 發砲彈後(用相同瞄準鏡視野進行從上方、偏左、縮短的觀測時連續射擊),之後他們決定除了穿甲測試之外,其他的測試都不會再進行。

在發射 28 發 SVDS 彈後,工作人員決定重新發射 APCBC 彈。然而 SVDS 彈在砲管內留下鋁合金髒汙,因此在繼續散布測試之前,他們先發射十發 HE 彈,然後再發射十發 APCBC 彈以把髒污清除乾淨。由於觀測到的分組結果(請參閱以下 B 階段),他們又重新發射十發 HE 彈,然後再發射十發 APCBC 彈。再發射 40  發砲彈之後(D 階段),他們認為砲管已恢復至一般狀態(儘管需要歸零),於是在把瞄準鏡對準全新的帆布板進行調整後,繼續在 1,500 碼的距離進行準度測試。

1,500 碼和 2,000 碼時的測試數據如下,值得注意的是彈著分布聚集的面積大小,在實際上和 1,000 碼時的測試是差不多的,在 2,000 碼的距離才有實質增加,但報告中並沒有對此提出解釋(報告就只有提到測試結果,沒有理論)。不過我個人的推論是,不穩定的砲彈造成的彈道擺動會發生在波長在大約距離 1,500 碼時變成「0」的狀況下。當然這是我的推測。

因此所有距離的平均值經計算,總體誤差將會是 7.38mil/7.58mil ,而測量誤差為 .189mil 及 .205mil. 。測試完成之後,他們就找出 90mm 和 76mm 火砲的測試結果。

90mm 火砲的偏向和高度平均散布值為 .115mil/.142mil ,76mm 火砲的則為 .112 和 .110 。

因此得到的結論是「比較過後的資料顯示 17 磅砲比起 90mm 和 76mm 火砲有更大的誤差」。

這就是第 1 集的內容,我們會在就此點繼續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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